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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监狱米面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米面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21,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采购包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采购包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面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3(食用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米)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面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在本单位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截止投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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