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登封市总医院暨公卫应急救治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58400.00元
最高限价:1658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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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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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登医采202511196-1 |
登封市总医院暨公卫应急救治中心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
1658400.00 |
1658400.00 |
否 |
16584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医院安保服务,拟需配备保安员50人(包含物业经理2人)
5.2项目地点:登封市人民医院(登封市总医院)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4服务期限:一年
5.5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段
5.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日至 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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