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条件 | |
|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郯城经开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郯城经开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用廊架项目配套苗木恢复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采购内容:郯城经开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公用廊架项目配套苗木恢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 5.预算金额:3989311.44元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hom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在开标后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 (请登录)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30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12月05日 17时00分0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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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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