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峰城服新能源转运车辆BPA经营性租赁服务,招标人为重庆三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峰城服新能源转运车辆BPA经营性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三峰城服新能源转运车辆BPA经营性租赁服务(标段二)。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531.72万元(不含税)。
2.2 服务地点: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3 项目交货期及租赁周期:
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
2)最短租赁周期3年;若最短租赁周期内车辆出勤率≥99%,按中标金额续签合同,续期服务周期3年。
注:车辆出勤率的计算公式为: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总天数)×100%;例如,租赁车辆10辆,一个月应出勤22天,若总实际出勤天数为200天,则出勤率为:[200÷(10×22)]×100%≈90.9%.
2.4 合同方式:合同采用BPA一揽子采购合同形式。即定单价,不定数量,一次签订,多次要货,按需租赁,据实结算。
2.5标段划分(如有): 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标段二合同估算金额:约177.45万元(不含税)。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
(请登录)(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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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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