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列号: B-20251124-000219-9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6482796.7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威宁县新老城区(经开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威宁县新老城区(经开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工程,详见采购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维修维护服务期:一年(若在一年服务期内,实际维修工程量提前达到合同总价,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一般资格要求的承诺书: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 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建筑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以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为佐证。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其他未列明行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出具声明函)。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小微企业 预留份额。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若为大型企业的,需预留采购预算的不少于30%份额给中小企业,预留给中小企业中的不少于60%给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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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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