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B-
项目名称:国高材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高性能再生聚酯中试项目
预算金额:1524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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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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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通量聚合小试装置 |
1 |
台 |
840 |
1524 |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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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成实验装置 |
1 |
台 |
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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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塑料粒子测色仪 |
1 |
台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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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挤出机实验线 |
1 |
台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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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验室微型注塑级 |
1 |
台 |
90 |
说明:
1.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细技术规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及配套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承诺,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承诺,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承诺,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函》,格式可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承诺,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0.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 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 点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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