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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海陆联运业务盐运输服务项目(天津、辽阳),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为中盐旗下各生产、批发单位统一组织开展运输服务集中采购。本项目合同签约甲方为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名称:食用盐和工业盐。 (2)规格:20GP柜。 (3)数量:第1包:约735个20GP柜,第2包:约180个20GP柜(以实际发货数量为准) (4)起运地点: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5)到达地点:第1包:天津市,第2包:辽阳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超过限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中任意一个包(标段)投标,也可以参与全部标段投标,评标将按包进行。运输用柜均为20GP柜,发货量存在增减情况,实际发货量以客户实际订单出货量为准。 2.3承运期限:2026年1月-2026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须具有至少2个海陆联运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若有>、首页、运输货种、运输方式、签字盖章页及对应的发票<或发票明细列表>); 3.4投标人须能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5投标人须提供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2025 年 11 月版)》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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