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机场集团安全监控中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湖南机场集团安全监控中心采购项目。
2.1.2项目概况:整合全省10个机场安全监控资源,构建统一、智能、高效的安全监控与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看得见、听得到、喊得应、控得住”。
2.1.3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在湖南机场集团总部建设一个集监控、指挥、调度、预警于一体的安全监控中心,覆盖全省10个机场的安全监控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面积约234㎡,分监控大厅、会议室、机房、休息室。
基础设施:包括大屏显示系统、13个坐席监控台、分布式坐席管理系统、服务器机房、视频会议系统、二级等保安全系统、空调系统、直通电话、布控球等。
软件平台:建设安全监控融合平台,集视频监控、专业网管、视频会议、无线集群、应急指挥、智慧调度于一体。
2.1.4建设地点: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湖南机场应急管理中心
2.1.5建设工期:投标人须于2026年1月3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2026年2月1日前达到投入使用标准,不可逾期。
2.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1.7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机构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3.1.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同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4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 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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