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招标内容:采购1家服务供应商,为全市50个节点提供联网报警服务(包括接入符合公安部门要求的联网报警系统平台,并提供入网资料信息的录入、管理、维护,报警接收主机的日常维护、测试,联网报警接处警等)
5、 采购预算:本项目年均预算为16.2万元(含税),合同期限2年,总预算32.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分公司自筹资金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具体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三)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注: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分公司报名,则须提供上级法人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个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注:须提供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发票等复印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纳入统计。
(七)投标人须提供能接入当地公安局 110 报警系统联网和无缝连接招标人原报警系统应接必答并保证合同期内设备维护的承诺函。
(八)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每个节点联网报警服务费单价限价为270元/月(含税)。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公布。
7、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至 2025年12月0416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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