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安庆市怀宁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怀宁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401-340822-04-05-951775;
1.4 招标人:安徽永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永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庆市怀宁县“一河两湖”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pGC25A01G04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25A01G041;
2.5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金拱镇、高河镇、秀山乡、凉亭乡 ;
2.6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涵盖三鸦寺湖沿岸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鸦寺湖堤岸生态治理与功能提升,高河大河右岸水环境整治,高河大河左岸支流水环境治理,高河大河上游-观音湖区域水土环境整治,金拱农业产业园,以及怀宁县高河大河防洪治理工程(高河大河入三鸦寺湖口-双牧圩段、新206国道下-三鸦寺湖口)。具体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 59153.67万元;
2.8 计划工期:建设期1095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9 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承担本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含方案)、配合专家评审、配合图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施工总承包: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施工过程中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论证等工作;配合报批报建,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采购及保管。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下列①、②任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④资质: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④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具有 / 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在业绩中承担施工职责)。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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