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宜秀区公益性公墓(生命纪念公园)建设项目EPCO;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庆市宜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宜秀 ;
1.4 招标人:安庆龙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5 项目业主:安庆龙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宜秀区公益性公墓(生命纪念公园)建设项目EPCO ;
2.2 招标项目编号:H0GC25A01G161;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0GC25A01G161;
2.5 建设地点: 安庆市宜秀区 ;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安庆市宜秀区罗岭镇林春村,项目占地约162亩,其中墓区占地92612.9㎡(含骨灰寄存楼),骨灰寄存楼占地673.19㎡,管理用房及业务用房占地496.13㎡,停车场占地13379.09㎡。
项目周边现有墓穴960个,本次设计总墓穴数40300个,新增骨灰安放设施中:墓穴数18057个(双穴数12024个,单穴数6033个),草坪葬3056个,树葬3160个,花葬3068个,骨灰龛(骨灰寄存楼内)9396个,室外骨灰龛3563个,同步建设大门、停车场、垃圾池、排水管网、道路、绿化、消防设施、照明等相关配套设施。其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围绕现状墓穴改扩建,新增墓穴约3000个;新建骨灰楼、管理用房及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800㎡;新建停车场,占地13379.09㎡,合计289个车位,同步建设挡墙、垃圾池、排水管网、道路、绿化、消防设施、照明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4601万元,具体投资额以优化后的初步设计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 22431.92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450万元;工程费用21981.92 万元)。
2.8 计划工期: 1年(1年为第一期暂定工期,后续建设工期根据招标人及运营情况设定);运营期9年 ;
2.9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O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及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优化、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中标人承担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项目运营等。中标人实施整个项目的实施、技术服务等工作。
(1)设计:整个规划范围内的建筑、道路、绿化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安装、全部供水、排水、电力、通讯、路、气管网、绿化、亮化、智能化、消防、内外电、内外水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
(3)运营: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项目运营,运营期9年。
注:项目为整体规划、分期实施。招标人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和实际需求调整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工程量调减等,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
2.11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下列(1)、(2)项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注: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及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项目经理须具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需单独委派,不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6 财务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3.9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 09时 00 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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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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