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就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2025-2028年外墙清洗专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详见比选文件。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范围:墙面及玻璃清洗,检查有无空腔,松动,残缺等现象,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预算:400005.52元(不含增值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采购数量以比选人下发订单为准,请参选人充分考虑参选风险。
1.2.3服务期: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至本项目采购额度执行完毕为止,以先到为准。
1.2.4服务地点:广西柳州比选人指定地点。
1.2.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将确定1名中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8.02元/平方米(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应为本项目配备服务人员2人,均须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备注:须提供服务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证书复印件、参选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止应至少具备一份同类项目(指高空外墙清洗类)有效业绩。(备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名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合同。双方须均为非自然人,合同签订业绩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采购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或确认单或报账单或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日期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一个框架协议+结算单据计算为1份有效业绩材料。)
2.1.4参选人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2.1.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提供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存在中国通服广西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负面清单情形;
(11)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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