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1307284.36
最高限价(如有)(元): 1307284.36;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七星关区鸭池镇干龙滩社区3-4组污水处理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7284.3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干龙滩社区3-4组污水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七星关区鸭池镇干龙滩社区3-4组污水处理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一附注)或单位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时间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 ”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定代表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在线磋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7供应商信用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取消其磋商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1.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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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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