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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建新、建林小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YGJTSJY********项目名称:建新、建林小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需求:拟对建新、建林小区进行电梯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需求)最高投标限价:维保单价不超过********元/部/年,合同总价不超过********.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纳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最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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