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交易项目无锡映月科创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锡东科技创新园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东科创园备〔20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恒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映月科创中心项目监理(标段)进行公开交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锡东新城商务区映月湖科技园内。
2.1.2项目规模:拟对园区部分楼栋进行改造,改造范围为B4栋(13层,高度约65.25米,建筑面积13343.64平方米)、D4栋(9层,高度约47.25米,建筑面积9460.40平方米)、E4栋(9层,高度约47.25米,建筑面积9460.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264.4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50万元;
2.1.4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2.1.5其他:/
2.2交易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含工程资料、设计质量)、造价控制、进度控制、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以及工程签证、变更、竣工验收、工程量的确认、保修期的质量保修控制,及招标人就本工程下发的其它任务等。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财务要求:2022至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2)需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需提供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08月~2025年10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08月~2025年10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交易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交易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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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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