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25年12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包茂高速通道东、西、沪昆高速水府庙南三座服务区LNG加气站经营设备设施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概况: 广通公司包茂高速通道东、西、沪昆高速水府庙南共3座服务区新建LNG加气站拟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提供相关LNG加气站经营设备设施租赁。
2.2采购范围,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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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上限价(元) |
数量及要求 |
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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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南高速广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包茂高速通道东、西、沪昆高速水府庙南三座服务区LNG加气站经营设备设施租赁项目 |
6055857.91 |
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供应商提供包茂高速通道东、西、沪昆高速水府庙南共3座服务区新建LNG加气站经营设备租赁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备设施租赁、进、出场运输、装卸、安装、校准标定、维修维保、施工等; 2.协助采购人完成加气站运营所需证照的申办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准备、申报协调、进度跟踪、评审配合及取得正式许可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加气机计量检定合格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 |
2.3租赁期限:7年(自项目投营之日起算),在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指令后7日历日内安排设备进场,进场后15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等。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设备均需为全新未使用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要求规范的产品;租赁期限内,供应商需免费为采购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质保期为一年。
2.5采购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1个标段响应。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7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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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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