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建设单位为瑞安市交建中心,工程采用公路里程,其主线工程范围桩号K15+057.913(含桥台)-K17+363.019(不含桥墩),长度2305.106m,设置2对平行匝道,设置瑞枫立交、瑞祥立交;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地面道路工程范围桩号K15+446.209-K17+363.019,长度1916.81m;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机电(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系统、防雷接地及监控管道)、110千伏电力迁改土建管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声屏障、绿化、人行道、雨污水排水管、管线及相关预埋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
S3线瑞安段工程,建设单位为温州市铁投集团,工程采用铁路里程,桩号DK19+437.710(不含桥墩)-DK23+709.242(不含桥墩),长度4271.532m,设山岭隧道2座,设瑞祥站,包括车站及区间工程主体结构等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16.16亿元,我部承担8.9亿。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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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纤维增强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
FSCL-01 |
2mm厚 |
kg |
245000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域铁路及附属配套(瑞安段)SG3标施工现场 |
500元 |
无 |
|
2 |
中埋式自粘橡胶止水带 |
FSCL-02 |
B-Z-ZR-300×6 |
m |
67.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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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背贴式自粘橡胶止水带 |
B-T-ZR-400×8 |
m |
67.26 |
||||
|
4 |
背贴式自粘橡胶止水带 |
S-T-ZR-400×8 |
m |
5873.50 |
||||
|
5 |
中埋式自粘橡胶止水带 |
S-Z-ZR-300×6 |
m |
5873.50 |
||||
|
6 |
自粘EVA防水板 |
FSCL-03 |
厚度1.5mm |
m2 |
29052.20 |
|||
|
7 |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
2厚(Ⅱ型) |
kg |
249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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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薄涂型聚氨酯防水涂料 |
kg |
1400.00 |
|||||
|
9 |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桥面防水层 |
1.5mm 厚 |
kg |
50400.00 |
||||
|
10 |
聚氨酯防水涂料(公路) |
2mm厚 |
kg |
15200.00 |
||||
|
11 |
聚氨酯防水涂料(铁路) |
2mm厚 |
kg |
10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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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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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材料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防水材料生产厂家实收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不允许代理商投标,防水材料供应商根据温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土建类甲控材料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取,其生产厂家(供货商)需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选用。名录详见附件文件。
3.2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4生产能力:参加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完善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需修改)
3.5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3.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7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8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5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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