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穴厂区碎石场地改平面分段翻身场地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穴厂区碎石场地改平面分段翻身场地工程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鸡抱沙北路10号。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改造场地范围面积约10530.95平方米,其中分段制作场地设置共20个长18米×宽14米标准胎位,两线胎位之间设置4米通道。南北设置18米中间通道用于转运分段。分段制作场地设置通用地坪,分段转运通道及分段堆放场地采用混凝土地坪,场地地坪荷载为5t/m²。主要改造内容为新建东侧分段制作场地地坪、吊车轨道基础、动能管沟,拆除原有联锁块地坪、原有混凝土地坪、原有灌木以及厂区内迁移小乔木等内容。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等专业工程及总承包相关服务。(具体以图纸相关资料为准)。
2.5工期: 150日历天。计划2025年1月2日开工,2026年5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招标控制价:9803894.3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3.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建或场地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时间为准),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至2025年12月5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龙穴厂区碎石场地改平面分段翻身场地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穴厂区碎石场地改平面分段翻身场地工程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鸡抱沙北路10号。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改造场地范围面积约10530.95平方米,其中分段制作场地设置共20个长18米×宽14米标准胎位,两线胎位之间设置4米通道。南北设置18米中间通道用于转运分段。分段制作场地设置通用地坪,分段转运通道及分段堆放场地采用混凝土地坪,场地地坪荷载为5t/m²。主要改造内容为新建东侧分段制作场地地坪、吊车轨道基础、动能管沟,拆除原有联锁块地坪、原有混凝土地坪、原有灌木以及厂区内迁移小乔木等内容。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等专业工程及总承包相关服务。(具体以图纸相关资料为准)。
2.5工期: 150日历天。计划2025年1月2日开工,2026年5月31日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招标控制价:9803894.3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②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资料(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3.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业绩证明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1项不少于500万元的房建或场地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时间为准),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9:00至2025年12月5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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