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萧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萧县锐拓城市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萧县锐拓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萧县。
2.2建设规模:萧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位于宿州市萧县,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农贸市场、产业园区等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81058.06万元。
2.3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其他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100%。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如有):无 。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2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投标单位应使用合法有效的注册人员投标,不得使用挂证人员,如有使用违规挂证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使用违规挂证人员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证书投标问题线索,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3.5 其 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23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