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黟县智能科创基地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黟县智能科创基地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黟发改投〔2025〕41号);
1.4 招标人: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5 项目业主: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6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黟县智能科创基地建设项目-配套道路改造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HJYG;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JYGC2025G059A;
2.5 建设地点:黄山市黟县;
2.6 建设规模:设计城西路南起清野茶厂处(K0+000),北至桩号K0+972.241处,道路全长约972.241m(本次招标范围至K0+740处),本次根据现状路线及规划路幅宽度,按40km/h城市次干路标准进行设计,红线宽度为24m;本次将现状道路西侧机非分隔带、慢车道及人行道拆除,将现状12m路面拓宽至20m,西侧重建人行道;拓宽段路面进行新建,原12m沥青路面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4976607.64元;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拓宽新建;人行道新建;沿线布置交通标线、给排水管线等;
2.10 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两家;
(2)
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4)
招标公告 3.6 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3.10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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