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桥执法办案区人脸识别硬件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8.324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324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桥执法办案区人脸识别硬件改造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采购人情况: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桥执法办案区人脸识别硬件改造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部门为拱北海关缉私局,委托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作为采购人进行公开招标。
②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拱北海关缉私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拟采购设备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③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自查,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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