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土地经营权流转原则上年限不得超过一年(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使用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乡政府公章。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所流转的70亩土地(实际面积以测量为准)仅限于种植农作物,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4、承包人(单位)所种植农作物的秸秆归承包人(单位)所有,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缴纳承包费时保险费同时缴纳,村级机动地保险费缴纳至村委会。6、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8、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9、种植农作物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二、报名须知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报名需提前缴纳土地交易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本次竞价的人员,保证金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公司账号:812****************行号:4********开户行名称: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4、实地勘察土地联系人阿热吾斯唐镇喀拉墩村村委会主任:吕金花********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刘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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