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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澄海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3,675.6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澄海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23,675.6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澄海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23,675.66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澄海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的工程建设,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非联合体投标时: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采购包1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80%或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应不低于70%,即是本采购包1合同总金额的56%或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建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建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建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采购包1合同总金额的56%,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建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建单位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建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czt.gd.gov.cn/tzgg/content/post_4496529.html查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1)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作强制要求,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2)联合体一方为小微企业,另一方为中型企业时,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采购包1合同总金额的70%(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3)联合体一方为中小企业,另一方非中小企业时,联合体中为中小企业的一方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采购包1合同总金额的80%(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澄海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资质,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获取响应文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一方须满足)

(5)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任一方须满足)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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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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