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兴云物业2025-2027年中洲阳光客服中心阳光公寓及办公区外包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云物业2025-2027年中洲阳光客服中心阳光公寓及办公区外包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KCF
2.3招标内容:云南兴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洲阳光客服中心服务的保洁项目位于昆明市盘龙区盘井路345号,包含阳光公寓、办公区(含综合球馆)及配套阳光餐厅等,总管理建筑面积约102020.45平方米(阳光公寓21873.24㎡+办公区80147.21㎡),需同步满足居住、办公、餐饮的保洁卫生需求。具体详见《第四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对中标人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向中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服务要求。
2.6服务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盘井路345号。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4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8日17:30至2025年12月5日17:30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word/pdf)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途径。
4.3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为3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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