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线路自深茂铁路区间引出,经江门鹤山、佛山高明,终至珠三角机场站(与广湛铁路合设),线路全长 98.6 公里,预留向西延伸至南宁方向、向北延伸至肇庆东站方向、向南延伸至珠海方向条件。全线共设江门、鹤山西、高明、珠三角机场 4 座车站,其中江门站为既有站。本项目包含新建高明站、鹤山西站两座站房、江门站(新建站台雨棚)、雨棚、停车场、信息等相关工程。项目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珠海至肇庆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工程;工程管理目标:“安全文明工地”。
2.2 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为安全防护材料,共一个包件,各包件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产品经营范围,有二年以上招标产品生产或销售经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许可和认证:招标产品如在国家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招标产品生产线,能确保按计划组织生产、供应。
3.4财务能力:近二年(2023、2024年度)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3、2 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设施齐全;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提供由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选用符合资格条件生产商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
3.6供货业绩:近二年(2023、2024年度)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合同额或结算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二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7 履约信用:近二年(2023、2024年度)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需附查询截图。
3.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供应服务及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3.9不接收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交易的投标人。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于 2025年 12 月 3 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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