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盐城市本级公务用车出租客运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0万元(采购包1:350.000000万元;采购包2:350.000000万元;采购包3:350.000000万元;采购包4: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
本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分为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四个标段,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标段进行报价,具体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包一、包二兼投兼中,包三、包四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包一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项目包三、包四所属交通运输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 包一、包三、包四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本项目包二所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写,包二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享受20%价格折扣。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一(租赁性质):供应商应当到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取得有效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证明(或许可证)。
包二(网约车):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且车辆应当持有相应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且无犯罪记录。
包三(市际及以上):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市际及以上包车客运。
包四(县内及以上包车客运或公交客运[仅提供定制公交和点呼公交客运服务]):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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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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