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散货公路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度散货公路运输业务承运商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为郑州聚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2026年度散货公路运输业务。
2.3服务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标段。
第1标段:郑州往返广东线(广州、东莞、中山、佛山、深圳、惠州);
第2标段:郑州往返上海线;
第3标段:郑州往返苏锡常、南通线(苏州、昆山、太仓、吴江、常熟、张家港、无锡、江阴、宜兴、常州、南通);
第4标段:郑州往返宁波线(宁波、宁海、余姚、慈溪、北仑、奉化、象山);
第5标段:除第1标段-第4标段之外的其他地区(主要包括北京、天津、安徽、河南、福建、山东、河北、东北地区、云贵川等省市地区)、第1标段-第4标段的非标货物及专车业务、笼车业务等非常规业务。
非标货物是指:
超尺:去程货物单件外包装长度超过4米或宽度超2.3米,回程货物单件外包装长度或宽度超过2.3米的为超尺货物。
超重:单件货物重量超过3吨的为超重货物。
不可堆叠:2件及以上要求不可堆叠的货物为不可堆叠货物(包含不可自叠)。
注:入围第1标段-第4标段的承运商拥有对应标段的非标货物报价权。
2.7承运商数量:第1标段入围3家单位。
2.8本次招标仅对本项目第1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有确保完成运输任务的能力,须配置不少于3辆干线运输车辆(13米及以上车型)和3名驾驶员,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及其车辆营运证明、驾驶员的驾驶证(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合作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及行驶证,驾驶证应与车辆相匹配)。
3.2.3投标人有能力保证运输时效,满足货物进仓、送货节点。(提供单位承诺书)
3.2.4投标人有能力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具备一定运输抗风险能力及质量保障能力。(提供单位承诺书)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财务良好的信誉承诺。
3.4 信誉要求:
3.4.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2 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提供单位承诺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单位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00: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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