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
采购需求:
实验室能开展国家卫健委制定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目录》所设置的我院临床诊治需要的检验项目(免疫、临床分子生物学和细胞遗传学等)。应拥有符合我院检验项目开展的仪器设备(如高通量测序仪、PCR仪、磁珠分选仪等)。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具体起始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为积极响应《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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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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