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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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国网浙江电力金华供电公司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十次服务授权框架公开招标采购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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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方式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报价方式 |
最高限价(万元/折扣比例) |
专用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人员要求 |
商务初步评标标准 |
技术初步评标标准 |
商务详评办法 |
技术详评办法 |
价格计算方法 |
价格计算参数 |
合同范本 |
商务权重(%) |
技术权重(%) |
价格权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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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Y1125SGF29-9009001-0001 |
生产辅助技改大修勘察设计 |
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
2026-2027年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辅助基建、技改、大修等工程可研和设计服务项目 |
为加强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提高生产辅助项目方案设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强化项目专业精益管理,采购一家生产辅助基建、技改、大修可研编制和设计服务 |
公开招标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浙江金华 |
140 |
折扣比例 |
P≤70%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近5年,投标人具有土建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消防工程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
ZJSQ-SW-CP商务初评 |
ZJSQ-JS-CP技术初评 |
FWSW01 |
JS-GCSJ02技改大修、小型基建、专业分包、水电、营销及调度工程设计服务技术评审细则 |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
b=-0.2,c=0.15,n1=1,n2=0.5 |
1.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区间范文本(房屋建筑复合工程)》 2.《可行性研究委价法托合同》 3.《服务框架采购协议》 |
10 |
50 |
40 |
框架采购(定商定价定量),执行量限额8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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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服务期限内履约量为合同价款的80%且不超过120%。如果服务期限届满时,履约量未达到80%的,则服务期限继续延长有效期6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未达到合同价款80%的,双方自动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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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其他:
本次招标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的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
针对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个人信用”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的结果。
②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5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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