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邢汾高速公路新增清家沟互通工程已由邢台市信都区行政审批局以邢信批投资备〔2025〕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邢台市信都区,规划的国道G234兴阳公路与邢汾高速交叉位置西侧,清家沟服务区东侧。2.1.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邢汾高速K480+863处,地处邢汾高速与国道G234兴阳公路刘沟村至邢邯界段改建工程交叉位置西侧、清家沟服务区东侧,采用部分互通十U形匝道方案,与清家沟服务区组合设置。互通主线路基拼宽470米,新建匝道2.555公里,改造利用原服务区贯通匝道1.153公里;互通主线拼宽涵洞1道,匝道新建桥梁3座、涵洞6道;新建3进3出共6车道智慧低碳化收费站1处,新增占地约123.26亩。
2.2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测、初勘、详勘、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配合发包人取得相关批复,完成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标所需最高投标限价、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清单计量规则等资料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全过程设计服务,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技术规范以及发包人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测、初勘外业、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详勘、定测、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满足附件1资质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满足附件1业绩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满足附件1信誉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1.4其他要求: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附件1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28 09:00至2025-12-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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