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表1: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批集中招标批次采购《需求一览表》 | ||||||||||||||||||||||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分标简称 | 包号 | 项目类别 | 采购方式 | 招标人 | 需求单位 | 包名称: 服务名称(服务类)/工程项目名称(货物类) |
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 | 单位 | 数量 | 预估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金额总价/单价(万元)或折扣率(%) |
框架期限 | 服务期限或交货期(日历日)/交货期(日历日或日期) | 服务地点/交货地点 | 支付比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 质保期/质保金退还时间 | 报价方式/限价方式 | 是否接受代理(货物类) | 备注 |
| HYJL2510069A-01F | 浙江思极科技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电力专线运维服务 | 电力专线电路运维服务 | 包1 | 服务 | 公开招标(框架)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6年第二次电力专线运维服务 | 对浙江统调电厂在网运行的通信设备、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专线电路运营相关的通信设备提供运维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80.00 | 98% | 2026年4月9日-2027年4月8日 | 2026年4月9日-2027年4月8日 | 甲方指定地点 | 0/0/100/0 | / | 折扣率报价/折扣率限价 | / | 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
| HYJL2510069A-02H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办公设备打印机及耗材框架采购 | 办公设备-打印机 | 包1 | 货物 | 公开招标(框架)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5年-2026年办公设备打印机及耗材框架采购 | 2025年-2026年办公设备打印机及耗材框架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200.00 | 95%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 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 0/0/100/0 | 12个月 | 折扣率报价/折扣率限价 | 接受集货商 | |
| HYJL2510069A-03F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龙游地区配电线路通道治理辅助服务项目 | 配电线路通道治理辅助服务项目 | 包1 | 服务 | 公开招标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龙游地区配电线路通道治理辅助服务项目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龙游地区配电线路通道治理辅助服务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29.00 | 129.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 | 由买方指定 | 0/80/15/5 | 12个月/12个月 | 金额报价/总价限价 | / | |
| HYJL2510069A-04F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00千伏线路工程主动安全管理信息支撑服务项目 | 主动安全管理信息支撑服务项目 | 包1 | 服务 | 公开招标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00千伏线路工程主动安全管理信息支撑服务项目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500千伏线路工程主动安全管理信息支撑服务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8.00 | 18.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 | 由买方指定 | 0/80/20/0 | 无 | 金额报价/总价限价 | / | |
| HYJL2510069A-05F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20kV渡东变智能巡视系统补强支撑服务项目 | 智能巡视系统补强支撑服务项目 | 包1 | 服务 | 公开招标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20kV渡东变智能巡视系统补强支撑服务项目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20kV渡东变智能巡视系统补强支撑服务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23.00 | 23.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1月20日 | 由买方指定 | 0/80/15/5 | 12个月/12个月 | 金额报价/总价限价 | / | |
| HYJL2510069A-06H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分布式电站改造物资采购项目 | 分布式电站改造物资采购项目 | 包1 | 货物 | 公开招标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分布式电站改造物资采购项目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分布式电站改造物资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82.00 | 82.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 由买方指定 | 0/0/95/5 | 60个月/60个月 | 金额报价/单价限价 | 接受集货商 | 提供分项价格表 |
| HYJL2510069A-07F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1框架采购项目 | 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1框架采购项目 | 包1 | 服务 | 公开招标(框架)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1框架采购项目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1框架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500.00 | 100.00%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由买方指定 | 0/0/100/0 | / | 折扣率报价/折扣率限价 | / | 按季度支付 |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2框架采购项目 | 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2框架采购项目 | 包2 | 服务 | 公开招标(框架)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2框架采购项目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电网支撑运维服务辅助工作包2框架采购项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500.00 | 100.00%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由买方指定 | 0/0/100/0 | / | 折扣率报价/折扣率限价 | / | 按季度支付 | |
| HYJL2510069A-08H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光伏柔性调控通信模组配件增补框架采购 | 光伏柔性调控通信模组配件增补框架采购 | 包1 | 货物 | 公开招标(框架)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光伏柔性调控通信模组配件增补框架采购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光伏柔性调控通信模组配件增补框架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50.00 | 1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 | 由买方指定 | 0/0/100/0 | 12个月/无 | 折扣率报价/折扣率限价 | 接受集货商 | |
| HYJL2510069A-09F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场地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2026-2027场地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包1 | 服务 | 公开招标(框架)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6-2027场地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负责办公区域零星维修改造 | 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2.00 | 100.00% | 2026-01-01 - 2027-12-31 |
2026-01-01 - 2027-12-31 |
杭州 | 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 / | 折扣率报价/折扣率限价 | 否 | 季度结算 |
| HYJL2510069A-10H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7年劳保用品采购框架 | 2026-2027年劳保用品采购框架 | 包1 | 货物 | 公开招标(框架)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6-2027年劳保用品采购框架 | 提供日常工作劳保用品 | 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8.00 | 8.00 | 2026-01-01 - 2027-12-31 |
2026-01-01 - 2027-12-31 |
杭州 | 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 / | 金额报价/总价限价 | 否 | 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
| HYJL2510069A-11F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服务项目 | 安全标准化建设服务项目 | 包1 | 服务 | 公开招标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思极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服务项目 | 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服务,协助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责任体系,评估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并开展现场安全检查。 | 见技术规范书 | 项 | 1 | 15.00 | 15.00 | / | 2026-01-01 - 2026-12-31 |
杭州 | 以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 / | 金额报价/总价限价 | 否 | 根据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服务类(包括服务、一般施工)
3.1.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1.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1.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1.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2物资类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2.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3.2.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2.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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