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1500000;
采购需求: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洗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12月18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金海湖院区洗涤服务采购项目: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至开标截止之日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开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各投标人根据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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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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