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 兰州市政施工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3、工程概况:
设备采购用于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建设工程生产建设需要。
计划工期: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 月 / 日。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垃圾分类设备采购。详见附件四。
第二标段:垃圾分类设备采购。详见附件六。
第三标段:垃圾分类设备采购。详见附件八。
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安排勘查现场,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7、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副本复印件,提供开户行许可证(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到投标文件);
2、申请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或者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相应的设备制造商授权书。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资格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 2025 年 11 月 28日17时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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