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商条件
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委托,就南京地铁寄存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1)项目概况
为满足南京地铁资源经营转型发展要求,创新资源经营方式,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商人”)决定采取分成方式开发经营寄存柜项目。
(2)招商范围
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和大行宫站,共设4个寄存柜场地(分别为1号线新街口站C05-3&C07-1号商铺、2号线新街口站E32号商铺、2号线新街口站东站厅、2号线大行宫站LX-02号商铺)。
(3)合同期限
合作期限5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第31日开始计算。
3、竞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2)竞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寄存柜相关业务;同时提供其拟投入使用的设备产品质量认证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竞选人应至少具有三项在机场、铁路车站、地铁站、大型商业体等公共场所的寄存柜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文件等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所附合同文件等业绩证明文件应能体现相关工作内容等信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竞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商项目的竞选。
(5)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竞选人,不得参加本次竞选。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招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8日到2025年1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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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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