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
项目名称:费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运输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456万元
最高限价:456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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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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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费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运输 |
1 |
费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运输 |
96.000000 |
|
B |
费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处置 |
1 |
费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物处置 |
36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包合同所必需的能力;(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失信及行贿等不良信用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5)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B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包合同所必需的能力;(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失信及行贿等不良信用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5)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29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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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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