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公车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框架采购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公车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公务车27辆,其中燃油车辆11辆,包括工程救险车、调度指挥车、厢式货车等车型;新能源车辆16辆,均为小型客车。现需要为所有公务车辆进行保险续购。项目预算15万元,项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公车车辆保险续购工作。该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入围3家供应商。
招标范围: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公车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公务车27辆,其中燃油车辆11辆,包括工程救险车、调度指挥车、厢式货车等车型;新能源车辆16辆,均为小型客车。现需要为所有公务车辆进行保险续购。项目预算15万元,项目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公车车辆保险续购工作。该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入围3家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TJRD202511100119-01)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公车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TJRD202511100119-01)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公车车辆保险购置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4.相关要求:(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8.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10.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投标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11-28 16:00至2025-12-05 16: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19 1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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