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信用卡部商户收款终端维护外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PYGP-2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信用卡部商户收款终端维护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应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应答及报价,否则其应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预算(含增值税金额):单台收款终端维护最高限价:16.00元/台/月(含增值税金额)
【续签管理:】
☑该项目据实结算。3年内,如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在完成费用立项前提下,经中行评估后,可按本次采购价格标准直接与供应商续签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采购人对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后续采购承诺,采购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其他情形
(二)采购流程:
依据第二部分 “四、谈判及评审”要求执行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评审委员会可从项目情况、技术方案、报价等方面判断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如评审委员会未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记录,不得评审。
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开标前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具有三年及以上的经营年限,以及一千万元及以上的实缴资本,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已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完成备案注册;未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的年度评级结果中获评D或E类;且不在支付清算协会或银行卡清算机构等外部组织公示的外包服务机构黑名单内。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以磋商当日采购人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资信要求如下: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不足3年的为自成立以来)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供应商廉洁从业承诺书(一)及(二)(附件),并加盖公章。
6.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有效的法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中小企业无拖欠账款承诺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9.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0.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五、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0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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