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收优惠备案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4-CG-251032968、SXMTZB2501F-1378(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晋城蓝焰煤业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收优惠备案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1032968、SXMTZB2501F-1378(F)),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晋城蓝焰煤业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收优惠备案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兹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采购。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城蓝焰煤业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收优惠备案服务项目。
标段(包)内容:晋城蓝焰煤业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收优惠备案服务项目。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26年4月1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及全税种审核工作。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城蓝焰煤业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税收优惠备案服务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供应商业绩不可使用同一份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大型企业税务审核咨询服务业绩(注:服务同一企业不同年度业绩算1项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合同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鉴证报告的A0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及A100000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③大型企业须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鉴证报告的A0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及A100000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须清晰可见)扫描件或复印件;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日18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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