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17:00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1月1日后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提供2025年1月1日后不少于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清晰,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若提供的2022、2023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则须同时提供财务报表真实性承诺函,如成立不满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季度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司业绩:具有至少一项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采购的同类服务产品的合同案例。(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复印件)
6.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9.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0.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1.在报名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及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暂停合作期内;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处于建行系统内暂停合作期内;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审慎选取”、“暂停合作”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超过3次;均不允许准入(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2.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3. 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围标串标”等情形),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不允许准入。(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4.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公告附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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