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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鲁山县房产事务中心鲁山县新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天然气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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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鲁采 | |||||||||||||||
| 2、项目名称:鲁山县房产事务中心鲁山县新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天然气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424,750.00元 | |||||||||||||||
| 最高限价:24247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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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鲁山县新华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天然气工程),计707户,主要为庭院架空管道、户内挂表、埋地管道安装及相关土方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包括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工期:90 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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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1.供应商应保证投报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应承诺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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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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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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