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漯河港扩容提升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已由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调整漯河港扩容提升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部分建设内容的批复》(漯示管〔2025〕10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交投(河南漯河)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自有资金+80%金融机构融资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决算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
漯河港扩容提升工程项目拟新建1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2000吨级船舶设计)及后方陆域配套堆场,设计吞吐量170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1825万吨/年,用地面积1037亩,码头泊位长度780米。建设内容包括港池开挖、港池疏浚、挖除大堤、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地基处理、道路堆场、陆域轨道基础、堤防退建、生产生活辅助建(构)筑物、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暖通动力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导助航设施工程及临时工程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7.5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9.04亿元。
2.2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起至项目政府审计、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完毕止。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漯河港扩容提升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及工程决算编制服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和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
标段号 |
被咨询项目暂估金额 |
主要工作内容 |
|
LHGZJZX-1 |
19.04亿元 |
1、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本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政府审计等阶段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基础工程量清单复核、项目参建单位的计量支付、工程变更及单价、材料调差、工程清算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审核; 2、工程决算编制:工程决算文件编制,包括资料整理,工程决算基础数据的编制、修改、完善、出具定案表和决算报告等,并配合审计报告备案和审计结果认定、财务决算、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单位审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承接过被咨询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个(含2个)项目)的内河水运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审核、审计)或工程竣工结(决)算造价的编制(审核、审计)或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或概算编制或预算编制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内河港口或码头工程(业绩金额认定时优先以合同协议书中投资金额为准;若合同协议书中未体现投资金额,需提供设计批复文件,以批复文件载明的的投资金额为准)。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水运工程类别),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参与过被咨询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个(含2个)项目)的内河水运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过程跟踪审计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审核、审计)或工程竣工结(决)算造价的编制(审核、审计)或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或概算编制或预算编制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内河港口或码头工程(业绩金额认定时优先以合同协议书中投资金额为准;若合同协议书中未体现投资金额,需提供设计批复文件,以批复文件载明的的投资金额为准)。
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8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