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EJSCGXQ202511200069)项目(泗阳)。 。
1.2项目预算:29500元人民币,税率13%
1.3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包。
1.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10日内全部部署完成。
1.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为【295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8付款条件:设备到货安装完成后30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许可。(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 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应答人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7【产品资格要求】
2.8【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比应答的]】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 询比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8时30分至2025年12月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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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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