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骏高能贵州金沙智慧动力电池生产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宏骏高能(贵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宏骏高能贵州金沙智慧动力电池生产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35亩,总建筑面积246741平方米,其中厂房181308.98平方米、综合楼14872.95平方米、倒班宿舍楼10340.80平方米、门卫173.37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3709.2平方米、变电站3600平方米,停车位602个。本项目建设总投资244214.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0958.2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电芯厂房、电池包厂房、综合动力站、废水处理站、原材料库、固废库、危废库、电解液库、综合库房、综合楼、倒班楼、车库、门卫等,配套建设蓄水冷罐、地磅、连廊等。本项目完成所有建筑的土建工程,以及位于电芯车间、电池包厂房内生产线的建设,配置各类生产工艺设备22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GWh(其中一期5GWh,二期5GWh)储能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
2.2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贯穿项目的整个周期(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服务范围如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设计咨询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审计等。
2.3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联合体;
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1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类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服务范围“项目管理、招标代理、设计咨询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审计”其中3项及以上内容)业绩;
3.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资格
(1)拟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专业负责人:
①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承诺;
②拟派本项目造价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拟派本项目设计咨询管理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相关专业负责人。
(3)开标当日,提供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关要求承诺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含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管理负责人、设计咨询管理负责人)须出具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或更新)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投标方式
线下招投标。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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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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