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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江苏泰州华港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合规手续类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1-28 收藏项目

三峡江苏泰州华港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合规手续类专题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251100131048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

一、招标条件

本 三峡江苏泰州华港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合规手续类专题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苏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泰州华港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利用约1778亩坑塘水面建设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项目周期拟为26年(含建设期1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洪水(涉河)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含辐射环评)、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文物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含征地稳评)、军事意见审查、节能审查备案、穿(钻)越公路、铁路方案论证。

2.3服务期要求

计划服务期: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1月10日,计划结束日期2027年7月9日(服务期为18个月,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或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关键页、包含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

3)项目经理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或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环评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副经理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等);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3年,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材料,并按实际运营年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8日10时整至2025年12月5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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