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物业服务(银河苑、凤麟兰庭)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招标人: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双凤经开区物业服务(银河苑、凤麟兰庭)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WZ00237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WZ00237-1,2025ACCWZ00237-2
2.5建设地点:长丰县境内
2.6建设规模:一标段:银河苑小区物业;二标段:凤麟兰庭一期、二期物业,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投资估算:一标段:12712161.92元;二标段:11640178.12元。
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当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实质性内容。
2.9招标范围:一标段:银河苑小区物业;二标段:凤麟兰庭一期、二期物业,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一标段:12712161.92元;二标段:11640178.12元。
2.1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18日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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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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