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东路海伦宫东侧、宁波港公安局交警大队西侧
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4821.65m²,地上建筑面积4517.13m²,地下建筑面积304.52m²。
3、招标范围: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明越车客渡港区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专项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所有检(监)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所有检(监)测报告。
★5、质量要求:检(监)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提供合格的检(监)测报告并通过镇海区建设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中心备案。
6、安全要求:合格。
四、最高投标限价:105884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同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交承诺书。招标(代理)人在发布预中标公示前,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情况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有失信被执行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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