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机械设备租赁(第十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密山分公司密山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标段)机械设备租赁(第十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
2.3项目概况: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7.45万亩,其中:和平乡2.95万亩、兴凯镇4.50万亩。
2.4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机械租赁,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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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数量 (台) |
租赁时长(月)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台/月)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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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挖掘机 |
斗容1.6m³/35t |
6 |
4 |
42537 |
1,548,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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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土机 |
SD16 |
5 |
4 |
26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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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各分项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合同执行期间结算金额以实际租赁时长月数×租赁台数×填报的单价计算,租期不足整月按(填报的单价/当月天数)×实际租用天数。 ③最高限价含设备租赁费、设备调迁费、修理费用和保养费、日常附属油料、操作手工资、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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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7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为企业的网页截图。
3.2.3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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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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