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北公司2026年管道环焊缝缺陷修复施工框架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降低管道运行风险,保障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持续提升环焊缝质量风险排查整治效果,切实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和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司环焊缝质量风险排查情况,开展环焊缝B型套筒缺陷修复施工。环焊缝缺陷修复施工项目主要涉及西北公司所属银川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山西分公司管辖的管道,主要涉及西一线、西二线、西三线、西二中靖线、西三中靖线、兰银线、中贵线、榆济线干支线、沁水煤层气管道、长宁线以及西北公司管辖其他管道,主要涉及管径φ1219、φ1016、φ711、φ610、φ426、φ273以及其他管径。修复施工作业涉及管道及管径不局限于以上范围,其他未列出管道及管径可参照已列工程量清单进行据实调整。
此外,根据业主单位工作需要及统筹安排,承包商需配合西北公司进行B型套筒修复自主动火作业,根据要求进行作业坑扩挖、回填及恢复,安全措施落实等相关工作。
采购估算额:996万元(含税,税率9%),其中标段一450万元;标段二350万元;标段三196万元。
本项目采购估算额仅作为招标预估采购金额,并不代表招标人对工作量的承诺,具体结算量以招标人工作安排及各项管道工程施工时需要开展环焊缝评价的实际量为准,据实结算。
执行过程中,结合每个标段费用使用情况,采购金额总额可在三个标段之间统筹调配使用。
根据2025年开挖验证情况,2026年环焊缝质量风险排查暂估600道,结合2025年度裂纹排查比例情况,暂估B套修复数量及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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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属单位 |
管线 |
管径 |
暂估B套修复数量(道) |
单价 (万元/道) |
合计 (万元) |
|
1 |
银川分公司 |
中贵线 |
Φ1016 |
8 |
50 |
400 |
|
2 |
西二线 |
Φ1219 |
1 |
50 |
50 |
|
|
合计 |
450 |
|||||
|
3 |
西安分公司 |
西一线 |
Φ1016 |
4 |
50 |
200 |
|
4 |
西二线 |
Φ1219 |
3 |
50 |
150 |
|
|
合计 |
350 |
|||||
|
5 |
山西分公司 |
西一线 |
Φ1016 |
2 |
50 |
100 |
|
6 |
榆济线 |
Φ711 |
2 |
48 |
96 |
|
|
合计 |
196 |
|||||
|
暂估修复总数 |
20 |
费用总计 |
996 |
|||
2.2招标范围
西北公司管道环焊缝缺陷修复施工项目,根据排查结果,为西北公司所辖宁夏、陕西、山西省区排查需修复的管道环焊缝缺陷,加装B型套筒修复。
主要涉及西一线、西二线、西三线、西二中靖线、西三中靖线、兰银线、中贵线、榆济线干支线、沁水煤层气管道、长宁线以及西北公司管辖其他管道,主要涉及管径φ1219、φ1016、φ711、φ610、φ426、φ273以及其他管径。其它未列出管道及管径可参照已列工程量清单进行据实调整。此外,根据业主单位工作需要及统筹安排,需配合西北公司进行修复作业或者自主动火作业,根据要求进行作业坑扩挖、回填及恢复,安全措施落实等相关工作。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为银川分公司所辖管道,中贵线(φ1016)暂估修复8道,西二线(φ1219)暂估修复1道,采购估算额450万元(含税);
标段二为西安分公司所辖管道,西一线(φ1016)暂估修复4道,西二线(φ1219)暂估修复3道,采购估算额350万元(含税);
标段三为山西分公司所辖管道,西一线(φ1016)暂估修复2道,榆济线(φ711)暂估修复2道,采购估算额196万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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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的估算金额(万元) |
确定中标人数量 |
服务区域 |
备注 |
|
标段一 |
450 |
1名 |
银川分公司所辖管道 |
宁夏自治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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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350 |
1名 |
西安分公司所辖管道 |
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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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196 |
1名 |
山西分公司所辖管道 |
山西省 |
2.4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原则: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仅允许参与一个标段投标(不兼投不兼中)
份额分配原则:
(1)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不得无理由拒绝承接项目;若拒绝承接项目一次,则核减该中标人当前剩余协议份额的50%(剩余份额=框架预估总额×中标人份额基准占比-已获金额);拒绝承接项目两次,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并按照《国家管网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范》进行处理,业主单位有权将其剩余份额合理分配到其他标段中标人或另行选商(依据其他中标人履职、使用情况)。
(2)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若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名单,限制其参与集团范围内的采购合同,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并将其剩余份额合理分配到其他标段中标人或另行选商(依据其他中标人履职、使用情况)。
(3)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无法按甲方合理规定时间完成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并将其剩余份额合理分配到其他标段中标人或另行选商(依据其他中标人履职、使用情况)。
(4)中标人在履行框架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焊接质量问题造成更换异形套筒、修换管处置等修复扩大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该中标人的框架协议,并将其剩余份额合理分配到其他标段中标人或另行选商(依据其他中标人履职、使用情况),并赔偿招标人相应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征地协调、作业坑开挖、光缆保护、换管修复等费用)。
2.5服务地点
西北公司辖区内各项目施工现场。
2.6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框架服务期满或实际执行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则本框架终止使用。
2.7合同签订
本项目由西北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实施招标,招标完成后由西北公司管道部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为签约主体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负责中标人份额分配及管理。
具体项目合同签订:由各所属单位等使用单位,根据采购需求与资金来源,确定合同签约主体,与中标人签订单项施工合同并负责合同履行及验收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1)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须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项目长输管道许可子项目GA1许可参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压力管道(管径不小于φ711)安装或B型套筒修复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该张发票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2)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并提供与竣工验收项目对应的任一结算发票扫描件及该张发票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或西北公司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招标人提供)。(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4)(6)中涉及的网站进行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等处理名单内容进行查验,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应配备独立管理团队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三个岗位人员不可兼任,且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本项目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相应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所从事工作范围应与资格证书相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6.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或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为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建造师资质现场线上核验,资质存在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2)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压力管道安装或B型套筒修复工程施工项目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劳务分包项目为无效执业业绩。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的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能体现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为准);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岗位代表施工方签字(以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担任其他项目管理职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须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6.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竣工资料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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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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