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6-2028年度山西省烟草公司阳泉市公司市、县两级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已由山西省烟草公司阳泉市公司审批,项目业主为山西省烟草公司阳泉市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省烟草公司阳泉市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职工提供工作餐饮服务,给予职工生活保障。
2.2服务地点:山西省烟草公司阳泉市公司。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在服务期限内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招标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评价,经招标人评价为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若服务评价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合同,服务期限不受三年约定限制)。
2.4招标范围:2026-2028年度山西省烟草公司阳泉市公司市、县两级食堂劳务外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
3.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书面承诺;
3.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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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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