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驯火”系统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2.89万元
采购需求:
建设徐州市火灾风险评估预警“驯火”系统(以下简称“驯火”系统),纵向对接总队汇聚平台共享的火灾风险评估专题数据,横向对接市大数据平台汇聚的各类政务数据,并进一步拓展采集火灾核心数据,健全完善火灾风险专题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构建并训练符合徐州市本地特征的火灾风险评估预警模型,定期生成火灾高风险对象名单,并与“双随机、一公开”等现有业务系统相结合,指导基层消防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检查,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督促高风险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市域范围内实现数据驱动的风险评估与精准监管。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开发调试并交付使用投入试运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12-24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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